收费退费规定
收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热门专业收费按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在相应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
退费规定
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学校严格执行鲁政办【2008】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代收费用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泰山学院财务处咨询电话:和老师(0538-6715929、1347538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