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待遇。品学兼优者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立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1600、3200元/年)。
2、学院同时开设于陆琳奖学金、自强奖学金,每年评选出的品学兼优学生均可获得此奖励。
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