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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暂行)
为提高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新生的入学质量,鼓励优秀考生来我校学习,特设立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高职高专新生录取奖学金,对优秀新生予以奖励,其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奖学金发放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标录取的新生。按时报到并办理完毕各项入学手续之后,均可参加我校高职高专新生奖学金的评选。
二、评选时间
我校高职高专新生奖学金在每年新生入学时进行评选与发放。
三、评选办法
(一)按招生科类进行评选,每招生科类按招生录取人数2-3%的比例评定新生奖学金。
(二)录取新生的高考录取成绩作为我校新生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四、评选等级
分学科门类,按录取成绩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奖金额度分别为1500元、1000元、500元。
五、校招生办根据已录取考生成绩提出获奖同学名单,报主管校长批准。校招生办根据主管校长批准的名单造册,奖学金由校财务科统一发放。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
2006 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