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
1、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得奖率1.5%);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得奖率3%);
2、学生全能奖学金(按德智体综合测评择优评定)一等:1000元/人年(得奖率3%),二等: 500元/人年(得奖率17%)
3、学校还设立社会工作优秀奖、科技优秀奖、文体优秀奖等单项奖学金;
4、校友基金设立的筑梦奖学金(2000元/人)、星火优秀学生奖学金(500元/人)、星火突出贡献奖学金(500—1000元/人)、婕妤奖学金(2000元/人);
1、根据国家规定,学校向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一学期后,根据有关规定,可自愿申请并经银行批准后获得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同时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3、设立勤工助学基金,为生活困难学生寻找和安排助学岗位,支付劳务性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