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 
津沽学院法学系依托天津师范大学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以《津沽学院关于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为指导,开展有法学专业特点的教育教学工作,努力实践“以人为本、从严治校、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的办学理念,踏踏实实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培养素质全面的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
法学系目前仅有法学专业。房地产法律事务专业正在申报过程中。
法学专业是津沽学院创建以来最早设立的专业之一,也是师范大学的名牌学科之一。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备扎实的基础法学和部门法学的知识,良好的法学理论修养和业务素质、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并具有较强外语和计算机能力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为适应法科学生参加司法考试的需要,我系开设了司法考试大纲规定的全部专业课程。并根据社会的需要,开设了“企业法律顾问”和“房地产法律事务”方向的自主发展系列课程。本专业课程设置的特点是知识面广、应用性强。要求学生能够在大学四年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与党的相关政策,毕业后能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
本专业除了学习大学公共课程外,还学习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学、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专业核心课程以及合同法、世贸组织法律制度、国家赔偿法、外国法制史、证据学、物证技术学、律师与公证、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法学、会计基础与实务、应用文写作等专业方向课程。社会实践活动有社会调查、法律见习、实习等。
“企业法律顾问”方向毕业后可先在公司、中小企业从事法律工作;“房地产法律事务”方向就业领域包括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工程企业、物业公司、房地产管理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