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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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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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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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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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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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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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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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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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教学实践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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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专业社会实践、实验实训和毕业实习,一般安排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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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应具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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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掌握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
2.
熟悉财政、税收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财政、税收领域的基本规律;
3.
具有分析和解决财政、税收等方面实务问题的能力;
4.
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
具备较强的经济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科学文化素养;
6.
掌握科学文献检索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和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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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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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学、地方财政学、中国财政史、税收理论、中国税制、西方财政与税制、国家预算、公共支出管理、社会保障学、国际税收、税收管理、财务会计、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经济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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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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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备财政、税务及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在各级政府部门、各类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从事财政、税务、财务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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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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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财政、税收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的基础知识,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工具和现代技术手段解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实务问题能力,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人文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文化素养,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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