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
2011年招生章程
2011 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安徽财经大学
学校校址: 安徽省蚌埠市
办学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全称及证书种类: 安徽财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
录取要求:
1 、对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金融学(国际金融)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需加试口试,英语单科成绩高于120分者优先录取,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2 、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科学、金融工程、工程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数学单科成绩高于120分者优先录取。
3 、对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4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
1 、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2 、艺术类专业(包括广告学、绘画、艺术设计、动画、文化产业管理)的录取规则,(一)山东、江苏、山西、江西、湖南等5省,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本科投档线且专业课成绩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由我校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按专业课成绩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二)除山东等5省外其他省份,专业课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合格,专业课成绩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 、如果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它特殊要求,则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高考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            邮政编码:233030
咨询电话:(0552)3177676(传真)
网    址:http://www.aufe.edu.cn    Email aczsb@aufe.edu.cn 
最后更新日期:2011-04-18
(信息来自网络,有可能更新不及时。请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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