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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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安徽大学(国标代码: 10357
二、办学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合肥市九龙路 111 号(本科),合肥市泗州路 40 号(专科)
五、录取规则:
1 、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 、进档考生录取按 “专业级差”的方式进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第 1 6 专业志愿级差分别为 5 4 3 2 1 分。
4 、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文件)执行。
5 、结合人才培养要求,有关专业限定录取条件如下:
本科:英语、对外汉语专业及国防生各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120 分,对外汉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105 分;英语、对外汉语、日语、法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专业高考外语口试成绩须为“优秀”或满分(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专科: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80 分。
注:以上有关英语单科成绩的要求适用于高考英语满分为 150 分的省份,否则进行同比例折算。若当年高考英语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我校将视情况适当降低要求,并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6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还须具备国家和军队院校 招收专业技术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及相关要求。报考国防生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线方可按规定参加政审、面试和军检。
7 、艺术类专业录取按《安徽大学 2010 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大学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它说明:
1 、凡录取第一批本科且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40分( 适用于高考总分为 750 分的省份,否则进行同比例折算 )的考生,入学两周内可申请调整专业一次。
2 、中外合作办学的专科招生专业,学生在我校修读三年专科课程且学业合格,颁发安徽大学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符合英国格林威治大学本科就读条件的可赴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就读(第四年),成绩合格者由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颁发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格林威治大学本科学费按英国当年的收费标准执行。其它事宜详见安徽大学招生网。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 http://zs.ahu.cn   电子邮箱: zsb@ahu.edu.cn
咨询电话: 0551-3861666 3861777
最后更新日期:2010-04-22
(信息来自网络,有可能更新不及时。请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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