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 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系统的音乐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技巧,并具备一定的音乐表演能力,能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表演、教学的中、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和声、音乐欣赏、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音乐作品赏析、形体与舞蹈、合唱(奏)、表演、声乐(含通俗)类专业课、器乐类专业课、钢琴类专业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