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生工作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推进招生工作依法管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及地址
全称: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校址:厦门市岩前路
8
号
二、办学层次及类型
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
2011
年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专业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护理 口腔医学技术 卫生信息管理 眼视光技术 生物制药技术 药物制剂技术 助产 药学
化妆品营销与使用技术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公共卫生管理
四、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
总计划招生
950
名
福建省
745
名
,其中临床医学专业面向厦门定向招生
50
名。
山西
12
名
内蒙古
10
名
辽宁
25
名
吉林
30
名
黑龙江
30
名
安徽
20
名
山东
10
名
河南
25
名
广西
10
名
贵州
10
名
云南
10
名
甘肃
13
名
所有专业学制:三年
五、
外语要求及男、女比例
所有专业均招英语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护理专业学生入校后将进行英语考试,结合高考英语成绩选拔
60
名修读英语护理方向。(有英语口试成绩优先)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合格,专业不受限者均可报考。
七、有关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我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学费每生
6000
元
/
年,住宿费每生
1100
元
/
年。有关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局、福建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闽价
[2005]
费
435
号文件办理。
八、录取原则
1
、按专业级差进行预录取,
1-2
志愿级差
5
分,其余志愿不设级差。
2
、以招生录取系统设定模板自动分配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低分退档,最低基准分相同时,原始分高的优先录取。
3
、同等条件下有特长、英语分数高者优先。
4
、面向厦门农村定向招生:面向厦门同安区、翔安区、海沧区、集美区所属乡村,每村限报一名,报考志愿安排单独编码,单独录取。
九、学历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按教学计划学完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三年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学校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及申诉电话
学校成立由教务处、纪检委共同组成的招生工作组,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招生工作。申诉电话:纪检委
2981230
十一、、学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岩前路
8
号
邮政编码:
361008
咨询电话:
0592--2103757
、
5953808
(教务处)、
2022885
(值班室)、
2103085
(办公室)、
2070806
(传真)
网址:
www.xmygz.cn